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 📍 所属省份:山东
  • 机关:山东省财政厅
  • 发布:2020-06-24(淄博市财政局转发公布)
  • 施行: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适用:山东省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含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文本
  • 🔗 原文链接:官方发布页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和保障各方当事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合法权益,现将山东省财政厅新修订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发给你们,请参照贯彻落实执行。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原文来源:官方发布页
https://sczj.zibo.gov.cn/art/2020/6/24/art_9489_2021395.html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整理,内容转录自官方发布文本,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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