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日历BIAOXUN.VIP ← 返回导航 🔀 政采流程图

1选择项目类型

🏗 工程招标(招标投标法体系) 📋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体系)
⇄ 按投标截止日倒推

以「发标日(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为起点,推算全流程法定时限节点。

📐 期间计算口径(《民法典》第201、203条):期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自次日起算;期间末日遇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 开标:自发标之日起算「满 20 日」,第 21 日方可开标(例:10-08 发标 → 10-29 开标)。
· 候选人公示:开标次日发布(遇周末/节假日顺延),公示期自发布次日起算不少于 3 日(末日遇休息日再顺延)。
· 中标通知书 / 结果公告:公示期满次日发出(遇休息日顺延),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自发布次日起算3 日(末日遇休息日再顺延)。
开标日、公示期满、通知书、公告期满、签约/退保证金等关键节点均已自动落在工作日。

2法定时间节点

⚖️ 依据:《民法典》第201/203条(期间自次日起算、末日遇休假日顺延)、《招标投标法》第24/45/46/47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21/54/57条、《政府采购法》第35/46/52/53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43条、87号令第27/69条。「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本工具按周末推算并自动顺延,法定节假日(春节/国庆等)请按国务院办公厅当年通知人工顺延。具体项目以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