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JTS 110—10—2012)的公告
📑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JTS 110—10—2012)的公告
  • 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01-05 印发)
  •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68号
  • 信息公开索引号:000019713O08/2013-00798
  • 发布:2012-12-25
  • 施行:2013-03-01
  • 通过部审:2012-06-10
  • 标准属性:工程建设标准 · 强制性行业标准 · 现行
  • 适用: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
  • 获取: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交通运输部未开放免费全文下载,标准文本可通过人民交通出版社及各图书渠道购买
  • 🔗 原文链接: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原文)(另见: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 使用提示
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公开的标准复审材料(2021年)中,本系列标准被列入「有修订需求」清单,复审结论为「适时全面修订」。使用时请注意跟踪是否已被新版替代(见下方《标准复审有修订需求的现行标准》附件)。

【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JTS 110—10—2012)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68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本《文件》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 JTS 110—10—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水规院京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1月5日印发)

【制定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格式,提高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总结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行业特点,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中交水规院京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武汉中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洋山同盛港口有限公司、长江航道局、江西省港航管理局。

本标准于2012年6月10日通过部审,于2012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编: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国子监街28号,中交水规院京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邮编:100007),以便修订时参考。

【标准信息】

标准号:JTS 110-10-2012(中文名称《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英文名 Standard Bidding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s in Water Transport Engineering)

标准属性:工程建设标准 · 强制性标准 · 现行

发布日期:2012-12-25;实施日期:2013-03-01

归口单位 / 执行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主编单位:中交水规院京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武汉中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洋山同盛港口有限公司、长江航道局、江西省港航管理局

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

【适用范围与章节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采用纸质招标文件的,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等章节均应按本标准格式编制;招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可在前附表中补充、细化。

主要章节: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含项目概况表、开标记录表、问题澄清通知、中标通知书等7个附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相近标准提示】

同一系列另有《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JTS 110—11—2013);监理业务的技术依据另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 252-2015)等。


原文来源: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原文)
https://xxgk.mot.gov.cn/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3604.html
另见: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交通运输部)
https://jtst.mot.gov.cn/hb/search/stdHBDetailed?id=e55957f3d7e5a40142468441ac19806c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标准招标文件整理,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及部标准信息公开平台整理,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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