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相关文书范本的通知
📑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相关文书范本的通知
  • 📍 所属省份:天津
  • 机关:天津市财政局
  • 文号:津财采〔2022〕13号
  • 发布:2022-06-16(成文);2022-06-17(印发)
  • 施行: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适用: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4 类文书范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范本)、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范本)、重点审查意见书(范本)
  • 🔗 原文链接:官方发布页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进一步强化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范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范本)》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范本)》等4类文书范本发送给你们,请结合采购项目实际参考使用。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范本);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范本);4.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范本)。

天津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

【编者注】《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编制说明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和确定的书面记录可参考本模板编制;采购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制,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明确职责分工,采购单位仍须履行需求管理主体责任;斜体字部分属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内容应删除并调整序号。

【编者注】需求调查适用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情形: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含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原文来源:官方发布页
https://www.tjbd.gov.cn/zwgk/zfxxgkqjjg/czj/fdzdgknr15/czjwj15/qczjwj1/202206/t20220627_5917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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