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全国]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 📍 所属省份:全国
- 机关:财政部办公厅
- 文号:财办库〔2020〕50号
- 发布:2020-03-18
- 施行:自 2020-07-01 起按本格式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 适用:全国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级财政部门与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
- 🔗 原文链接:官方发布页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本格式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执行中如遇政策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附件: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编者注】格式规范共 13 类: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合同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 附件(官方原文)
原文来源:官方发布页
https://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2968472.html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整理,内容转录自官方发布文本,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