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农村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
📑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新疆农村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
  • 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文号:新交综〔2010〕54号
  • 发布:2010-03-10
  • 施行:2010-03-10
  • 适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一般农村公路参照执行),替代新交综〔2005〕66号范本
  • 🔗 原文链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部门官方发布页

一、该招标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疆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新交综〔2005〕66号)同时废止。

二、我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一般农村公路参照执行。为减少印刷和出版差错,各招标单位不得对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及格式重新排版,建设单位在具体项目招标中,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并补充有关技术规范计价内容,与招标文件共同使用。

各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注意收集招标文件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交通厅,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题词:农村公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抄送:兵团交通局,本厅有关领导,综合计划处、工程管理

处、财务处、审计处、体改法规处、农村交通建设管理办公

室、质监局、造价站、招投标中心,存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2010年3月10日印发

农村公路招标文件勘误表.docx


原文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部门官方发布页
https://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1511/3ef4111250f04cf18f2702251141d090.shtml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标准招标文件整理,全文转录自官方发布文本,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 配套工具与平台导航
标讯导航整理了全国招标采购平台入口与常用工具,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时可直接取用:
标讯导航,本站为招标采购领域一站式聚合站:平台导航 → 法规文库 → 招采实务,闭环覆盖招投标全流程。数据持续更新中,欢迎纠错与投稿补充。联系方式:微信 mm369325
上一篇
下一篇
隐私政策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