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全国]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 📍 所属省份:全国
- 机关:财政部办公厅
- 文号:财办库〔2024〕84号
- 发布:2024-04-25
- 施行:自印发之日起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 适用:全国各级预算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电子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 🔗 原文链接:官方发布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有关集中采购机构:
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5日
【编者注】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编者注】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涉及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 附件(官方原文)
原文来源:官方发布页
https://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404/t20240426_3933545.htm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整理,内容转录自官方发布文本,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