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全国]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 📍 所属省份:全国
  • 机关:财政部办公厅
  • 文号:财办库〔2024〕84号
  • 发布:2024-04-25
  • 施行:自印发之日起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 适用:全国各级预算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电子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 🔗 原文链接:官方发布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有关集中采购机构:

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5日

【编者注】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编者注】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涉及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 附件(官方原文)

原文来源:官方发布页
https://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404/t20240426_3933545.htm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整理,内容转录自官方发布文本,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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