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文标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范本的通知
- 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2026-04-30
- 施行:2026-07-01
- 适用:广西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检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施工与总承包自2026-07-01实施,监理/检测/全过程咨询自2026-10-01实施)。
- 🔗 原文链接:广西主管部门官方发布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活动流程,我厅组织修订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范本(以下简称五份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现予以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五份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分别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检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6年版范本正式实施之日起,旧范本停止使用。正式实施之日前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工程建设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一)五份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请各单位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下载范本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来源:广西主管部门官方发布页
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fgwj/xzgfxwj/t27524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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