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信息
- 📄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暗标盲评”评审工作的通知
- 机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发布:2025-08-26
- 施行:2025-09-01
- 适用: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类项目技术标评审;自2025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暗标盲评”,招标文件须按新修订范本的“暗标盲评”格式要求编制并启用电子交易系统“暗标格式清标”功能
- 🔗 原文链接:内蒙古呼和浩特主管部门官方发布页
为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及自治区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类项目全面推行技术标“暗标盲评”。招标人/代理机构应依照新修订的招标文件范本(附件1)中“暗标盲评”相关格式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启用“暗标格式清标”功能。(详见附件2)
对于2025年9月1日前已完成进场登记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文件范本(2025)
2.招标文件暗标格式检测配置操作手册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原文来源:内蒙古呼和浩特主管部门官方发布页
https://ggzy.huhhot.gov.cn/zwgk/tzgg/202508/t20250826_1925615.html
本文由「标讯导航」法律法规库 · 标准招标文件整理,全文转录自官方发布文本,仅作学习参考,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