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政府采购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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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6:能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招劳务派遣人员吗?
结论:不能。以下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Q81:小额零星采购总不能每次都招标吧?框架协议采购是什么?
结论:多频次、小额零星采购适用框架协议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实际下单时在框架协议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分封闭式(限入围供应商参与第二…
Q124:不同投标人的标书出现’同一 IP 上传”文件混装’,算串通吗?
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
Q78:政府采购信息在哪里公开?发布有什么硬要求?
结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央预算单位的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发布,实行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公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Q123:政采里的’恶意串通’怎么认定?和工程串标标准一样吗?
结论:政府采购有专门的恶意串通认定清单,与工程串通投标标准并行:①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②按采购人、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文件;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
Q77:采购文件把注册资本、业绩、奖项设成门槛,合法吗?
结论:分情况。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以及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等,均属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法。法定禁止情形共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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