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标结束后谁来定中标人?中标公告要写哪些内容?
结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告应包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信息、评审专家名单等法定内容。
法条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专家名单。
实务提示:① 采购人”超期不确认”的,供应商可催告并向财政部门反映;② 公告未按规定列出主要中标信息(如单价、数量)的,属信息发布不合规,也是质疑理由;③ 未中标供应商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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