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投标人的标书出现’同一 IP 上传”文件混装’,算串通吗?
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法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实务提示:① “视为”二字意味着不问主观故意,客观特征出现即可直接认定投标无效;② 评审中发现的,评委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录;未发现的,事后经投诉查实同样无效;③ 投标企业要管好自己的”编制外包”:找同一家标书代做公司给两个项目服务,风险直接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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