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人把工程整体转给别人干,法律允许吗?
结论:不允许。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经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就整体项目对招标人负责,分包部分由中标人与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实务提示:① “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是底线,主体结构施工转给第三方即属违法转包/违法分包;② 总包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向招标人负全责,选分包商要尽到资质与履约能力审查义务;③ 发现违法转包分包,招标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详见本库”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怎么区分”)。
本文为「标讯导航」实务问答原创整理,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编写,仅供学习参考;具体适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