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文件里的’实质性要求’没有响应,一定废标吗?
结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按通俗说法即”废标”)。是否属于实质性要求,以招标文件是否标注”★””不允许偏离”等明示为准,法律未标注的按是否影响合同目的判断。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否决投标的情形)。
实务提示:① 编标第一步:把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实质性条款做成核对清单,逐条自证响应,标书页码索引对应——90% 的否决来自”漏响应”而非”没实力”;② 常见否决点:工期超期、质保期不足、资质等级不够、项目经理资质不符、报价超限价、缺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联合体协议缺失;③ 评标委员会对否决有说明义务,投标人若认为否决错误,走公示期异议、行政投诉渠道;④ 技术偏离表里”满足”两个字要落到具体参数,只写”响应”不给数值的,评审时可能按不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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