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的公告
- 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
-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8年第44号
- 发布:2008-12-24
- 施行:2009-01-01
- 适用:强制性行业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运工程的招标投标
- 获取: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标准文本可在人民交通出版社及中国标准服务网等渠道购买
- 🔗 原文链接: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交通运输部)
现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本《文件》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 JTS 110—8—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制定说明】
随着水运工程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为统一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文件格式,提高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第56号令)的规定,在总结我国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发展需要,结合水运工程建设行业特点,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标准。
【标准信息】
标准号:JTS 110-8-2008(中文名称《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英文名 Standard for Bid Document of Construction of 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标准属性:工程建设标准 · 强制性标准 · 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24;实施日期:2009-01-01
归口单位 / 执行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主要起草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航道局、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洋山同盛港口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港建设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广东省航道局、湖南省航务管理局、江苏省交通厅航道局等
【相近标准提示】
同一系列另有《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JTS 110—10—2012)、《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JTS 110—11—2013),可在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检索查阅(见上方相关标准链接)。
原文来源: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交通运输部)
https://jtst.mot.gov.cn/hb/search/stdHBDetailed?id=6c5d20cfb35f83ea59058373059cf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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