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22:招标文件发售最短几天?收多少钱算合理?
💬 招标文件发售最短几天?收多少钱算合理?

结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且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收取的费用只能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卖标书赚钱”不行,”免费发放”是被鼓励的方向。电子招标文件更是不得以”发售”名义变相收费。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实务提示:① “5日”是硬底线,短于5日即可被投诉”排斥潜在投标人”——临近截止才来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实质上被剥夺了编制时间;② 标书费动辄上千、与成本明显不符的,是”以文件发售设租”的高发信号,投标人可据此质疑;③ 电子招标普及后,纸质”发售”环节淡化,但文件获取的公平性要求不变——设获取门槛(付费、审核)必须与纸质时代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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