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信息在哪里公开?发布有什么硬要求?
结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央预算单位的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发布,实行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公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澄清修改、更正公告同样要依法发布。
法条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发布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实务提示:① 投标人日常监控: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 所在省分网 + 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个渠道都设关键词提醒;② 只在采购人官网”悄悄”发公告不指定媒体的,程序违法,可质疑;③ 公告期限不足(如招标公告少于 5 个工作日)直接影响投标准备,属于可异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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