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8: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结果有意见,什么时候提?
💬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结果有意见,什么时候提?

结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务提示:① 异议答复前的”暂停”是法定义务,边答复边推进程序的属违规;② 对资格预审结果(没通过预审)不服的,通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载明的救济渠道提出,并在投诉时限内跟进;③ 异议要落纸面:电子邮件、书面签收均可,口头提异议等于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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