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样的情形算’串通投标’?法律怎么认定?
结论:法律区分两层:属于串通的情形(直接认定)和视为串通的情形(推定认定)。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 约定中标人;③ 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视为串通投标: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实务提示:① “视为串通”是大数据监测的重点,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比对文件作者机器码、造价软件锁号、IP/MAC地址,特征比对命中即可能被认定围标;② 中标无效只是起点,还面临罚款(中标项目金额5‰—10‰)、取消1—2年投标资格、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③ 投标人自查清单:绝不共用编制电脑/造价锁、不委托同一人做多家标书、不共用保证金账户、报价避免规律性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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