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标报告要写什么?评委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结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基本情况、评标成员名单、评标标准与方法、评审情况与排序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予注明;拒绝签字又不书面说明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实务提示:① 评标报告是投诉处理中调取的核心材料,”评分畸偏”要靠报告还原;② 评委”签字但保留意见”的记录可在异议投诉中作为程序瑕疵线索;③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公示候选人,不得以”报告不完善”拖延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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