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47:投诉递上去,监督部门多久受理、多久出结果?哪些情况不受理?
💬 投诉递上去,监督部门多久受理、多久出结果?哪些情况不受理?

结论:投诉处理有两个时限节点: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受理/应驳回的情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的,应予以驳回;缺乏明确请求、必要证明材料或未先走异议前置的,也可能不予受理。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实务提示:① “3个工作日”是决定是否受理的期限,不是处理完毕的期限——30个工作日的处理期从受理起算,别把两个节点搞混了;② 鉴定、专家评审的时间不算入30日,涉及串通认定等复杂事项的实际周期会更长,要有耐心且盯紧进度;③ 投诉材料质量决定受理率:明确请求+具体事实+证据清单+(如属前置事项)异议与答复材料,一次备齐,避免被”材料不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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