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11:托人打听竞争对手报价、评委名单,有法律风险吗?
💬 托人打听竞争对手报价、评委名单,有法律风险吗?

结论:有,而且双向违法。招标人方面: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标底必须保密;评委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投标人方面:以贿赂、请托等手段刺探上述信息,轻则构成串通投标的情节,重则触及刑责;获取信息后修改报价的,直接落入串通投标认定情形。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五十二条对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实务提示:① 一切”内部人给消息”的捷径都是串通投标的证据链一环;② 投标人之间的正常市场信息交流(公开中标历史、公开价格)不违法,与刺探”本次开标底牌”性质完全不同;③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特定投标人”吹风”,招标人与该投标人均可能被认定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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