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1:投标文件没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开标现场被拒收,冤不冤?
💬 投标文件没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开标现场被拒收,冤不冤?

结论:不冤——法律有明确规定: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密封要求通常在招标文件中白纸黑字写明,投标人按其载明的包装、封条、盖章方式逐项核对是投标基本功。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实务提示:① 递标前用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装订密封要求”章节做一次逐项核对清单,外包封、内页章、骑缝章分别核对;② 电子投标注意上传格式、加密解密要求,电子签章遗漏同样是”形式不合规”;③ 若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如要求三层密封),开标前可在异议环节提出,而不是事后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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