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7: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退?拖着不退找谁说理?
💬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退?拖着不退找谁说理?

结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项目终止或投标人被拒收、否决的,也应及时退还。逾期不退的,投标人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限期退还。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实务提示:① 退还金额=本金+利息,”只退本金”不合规;② 未中标单位的退款时点容易”被遗忘”,建议投标后建立保证金台账,合同公示后主动催退;③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继,保证金同样可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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