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91: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能收多少、必须收吗、怎么退?
💬 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能收多少、必须收吗、怎么退?

结论:投标保证金可收可不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一旦收取,上限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退还规则: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及时退还;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与中标人同规则)。逾期不退的,投标人可以投诉索赔。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对撤回与未中标的退还时限作出规定。

实务提示:① 2%是上限不是标准——实践中常见0.5%-1.5%,招标文件未载明金额上限而事后加码的无效;② 形式以现金、银行保函等为主,电子保函渐成主流,供应商要提前确认接受的保函形式,”必须现金转账到某指定账户”的可以质疑;③ 招标人不收保证金也是趋势(部分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已明令取消),不收不等于没有约束——拒签合同照样面临缔约责任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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