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后合同谈判,招标人能压价吗?能改工期吗?
结论:不能。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约前的”谈判”只能核对条款表述、明确细节,不能二次议价、加量减工期。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此重申。
实务提示:① “阴阳合同”(备案一份、私下再签一份)中背离实质内容的”阴合同”相关条款不受保护,结算争议时按中标合同执行的风险极高;② 合同履行中确需变更的,按合同变更程序办理并留存签证依据,与”签约背离”是两回事;③ 发现已签合同与中标内容不一致,任何一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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