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9:借用别人资质去投标(挂靠),查实了会有什么后果?
💬 借用别人资质去投标(挂靠),查实了会有什么后果?

结论:使用通过受让、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查实的投标无效、中标无效,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借资质的一方同样受罚。

法条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受让、租借资格资质证书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实务提示:① 挂靠不仅行政责任重,所签施工合同亦因违反强制性规定可能被认定无效,工程款结算权利也受影响;②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是监管核查挂靠的常见切入点;③ 正规做法是提升自身资质或组成合规联合体。


本文为「标讯导航」实务问答原创整理,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编写,仅供学习参考;具体适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标讯导航,本站为招标采购领域一站式聚合站:平台导航 → 法规文库 → 招采实务,闭环覆盖招投标全流程。数据持续更新中,欢迎纠错与投稿补充。联系方式:微信 mm369325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