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两家公司组联合体投标,资质怎么认定?
💬 两家公司组联合体投标,资质怎么认定?

结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

实务提示:① 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并明确各方分工与责任;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这是常见的”一标多投”废标点;③ 采购人不得强制要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有专门规定除外),也不得通过资格条件变相排斥联合体;④ 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⑤ 小微企业加入联合体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低于单独投标),组队前先算好评审价格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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